您的位置:医学教育网 >> 卫生网校 >> 政策解析 >> 医师实践技能

2005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有要求

 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日前发出通知,今年临床、口腔、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执行《2001年医师资格考试大纲(实践技能考试部分)》、《2001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》和《2001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细则》,试题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提供。中医类别中医、中西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执行2002年版考试大纲;中医类别蒙医、藏医、维医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执行《1999年医师资格考试大纲(实践技能考试部分)》和1999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操作方案中相关规定;并均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命题。

  通知说,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,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考试开始时间以6月中旬为宜。考试过程中,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。

  对于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军队人员,通知要求,从2002年起,按照属地化原则,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。

您的位置:医学教育网 >> 卫生网校 >> 政策解析 >> 医师实践技能
  相关内容
 ·2008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查询汇总(7.17) [2008-7-17]
 ·洛阳市领取2007年度《医师资格证书》的通知 [2008-7-17]
 ·2006护士职称考试试题及答案5 [2008-7-17]
 ·2006护士职称考试试题及答案4 [2008-7-17]
 ·2006护士职称考试试题及答案3 [2008-7-17]
 ·2006护士职称考试试题及答案2 [2008-7-17]
 ·2006护士职称考试试题及答案1 [2008-7-17]
 ·2008年池州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 [2008-7-17]
 ·2008年护士/护师/主管护师考试经验谈 [2008-7-17]
 ·护士职称考试辅导——基础知识里的一些基本概念(六) [2008-7-17]